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家具类(共计69台/套,资产原值1273309.00元,详见附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医疗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一、服务要求:
(一)回收机构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回收机构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回收机构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回收机构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回收机构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密封加盖公章交院方;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二、公告期: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三、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23号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后勤保障部2。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9948023。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