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关于新外科大楼启用活动策划方案服务招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新外科大楼启用活动策划方案服务。

  二、项目内容:“健康中国2030”战略下,各级医院机遇与使命并存。我院响应号召,拟整合成果、资源与需求,举办兼具学术、产业、社会价值的品牌活动。活动将呈现医工融合创新成果,展示AI医疗、智能器械等领域突破性技术及实践;彰显区域医疗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科研转化示范效应;借新医疗大楼启用,诠释硬件升级与服务提升,名医名科特色亮点,增进公众对优质卫生体系的感知;同时强化医院专业可靠形象,筑牢医患信任。

  三、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咨询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地点:我院5栋101室。

  五、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及方式(线上电子评标):请各参与投标人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附件1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及资质要求文件电子版,登录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供应商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zbgl.szlgzxyy.com)注册报名上传投标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六、资质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作出声明,格式自拟);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纳和企业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祝工,电话:0755-28904652或0755-84806933转3552。

  附件:

  1.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新外科大楼启用活动策划方案服务招标文件信息

  2.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供应商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3.投标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5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