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36台/件,原价值846.4228万元)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上门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

  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方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处理,一般固废处理资质等)加盖公章,报名时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公告期: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28865650-700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后勤楼)5楼

  附件: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清单(含报价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