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我院现有1台/套固定资产(资产原值590.7415万元,详见附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并进行残值评估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固定资产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一、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本格式);
5.诚信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在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有失信记录,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注意:声明函及三个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均须提供。
二、服务要求
1.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2.投标方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3.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4.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固定资产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5.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加盖公章扫描交院方;
6.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三、医疗设备报废最低残值限价人民币:10000元(该设备在购置时属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该限价为除去省职防院须监督销毁的核心部件)。
四、公示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五、现场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186号科教楼11楼设备科。
如需查看实物,请联系:0755-28989999-61101王工
附件1: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清单(含报价表)
附件2: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