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关于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残值评估及回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来源: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深龙财〔2024〕220 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77台/件医疗设备待报废毁型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医疗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公告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李工,电话28989999-61160。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待报废设备清单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6:诚信声明函及证明文件

  附件7:投标函

  附件8: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9: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附件10: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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