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来源: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固定资产(共计48台/套,资产原值14.79万元,详见附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并进行残值评估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固定资产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一、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方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固定资产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加盖公章扫描交院方;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二、公告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1日。

  三、现场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社区南同大道36号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428后勤保障部。

  如需查看实物,请联系:18107554133黄工

  附件:回收项目报价单及明细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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