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88台/套)待报废毁形处理,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深财资﹝2023﹞4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6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广州市营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回收残值评估价:6,100.00元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3天,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若中选公司恶意弃标将按照我院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中选公司按排名顺延。
联系电话:0755-28457333转3929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