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如何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是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每月发给不低于三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从发证之日其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员工,另一方是无业人员的,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全部负担;双方是无业人员的,由街道办事处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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