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成立于1993年3月,加挂深圳市龙岗区精神卫生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皮肤病诊疗中心牌子,是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直属公共卫生机构,是全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恶性肿瘤、口腔疾病等)和慢性传染性疾病(结核病、性病、 麻风病等)以及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诊疗与管理、心理危机干预和应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