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在医疗和物资上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宣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负责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审核和申报工作;为全区范围内无经济支付能力的危重病患者申请人道主义救援;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培训活动;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完成区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