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省、市人口监测预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受理病残儿的医学鉴定申请。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管理与应用。承担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统计队伍培训与业务指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和规范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