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警备区 关于调整完善兵役政策的通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应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45%。如果在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还应该以两倍发放。此外,深圳还设有进疆、进藏义务兵补助金两万元,由入伍地的区兵役机关于义务兵服役期满两年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