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提升我区五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将我区五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五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
(一)山厦革命烈士纪念碑
山厦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山厦路旁,始建于1984年7月,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碑由主碑与东江纵队副司令员王作尧骨灰撒放处组成,主碑方形,占地1500平方米,碑高6.3米,分碑身、碑文座与台座,正面镌刻17位先烈英名,背面为王作尧所题碑文。
(二)蔡马生烈士纪念碑
蔡马生烈士纪念碑位于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岭根吓公园。原蔡马生烈士纪念碑于1988年建成,碑高约3米,占地40平方米。为传承弘扬英烈精神、优化瞻仰环境,2015年经审批迁至上木古社区岭根吓公园,2016年3月修缮竣工。新纪念碑高约5米,占地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三)岗头革命烈士纪念碑
岗头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竹园水库南侧中坑一个山坡小平台上。1990年12月,经原岗头村委会申报、原布吉镇人民政府批准修建。2016年7月,岗头社区对纪念碑实施维修改造,工程于2018年1月竣工。修缮后的纪念碑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碑体长4米、宽4米、高9.1米。
(四)怀亲堂烈士纪念碑
怀亲堂烈士纪念碑位于园山街道怀亲堂内,由原横岗镇立碑,以供后人缅怀敬仰。2016年园山街道成立后,该纪念碑由街道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与怀亲堂共同管理。2022年10月,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纪念碑实施修缮改造,完善排水设施、修复碑体、重铺地面并增设革命战士主题浮雕,捍卫烈士尊严。纪念碑占地约51平方米,镌刻13位烈士英名。
(五)恩德圣地陵园烈士墓
恩德圣地陵园位于南湾街道沙平北路金银坑,与深圳市殡仪馆相邻。建于1999年,2000年开始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00亩,是深圳市龙岗区第一个绿色生态化公益性墓园。恩德圣地陵园占地近8万平方米,分为恩福园、圣地园、吉天园三部分。现恩德圣地陵园B区两排为烈士墓区,共安放九位烈士。
二、五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山厦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红线占地面积:244.44平方米;
蔡马生烈士纪念碑保护红线占地面积:201.34平方米;
岗头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红线占地面积:2880.60平方米;
怀亲堂烈士纪念碑保护红线占地面积:95.66平方米;
恩德圣地陵园烈士墓286.01平方米;
以上设施均按照保护红线范围划定保护范围。
三、五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