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提升龙岗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健康保健认知,增加健康常识,增强自我防病治病能力,同时精准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2026年度龙岗区重点优抚对象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3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951120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龙岗区重点优抚对象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12个月)。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健康管理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自中标之日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服务优化建议,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方案。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模式
采用项目制统筹、专业化支撑、成果化交付模式,由供应商整体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按照量化指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有服务均以工作成果、业务完成量、服务效能作为验收依据。
(五)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办公地点
(六)服务对象
龙岗区烈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参核等重点优抚对象共计767人(此数据动态更新,以实际为准);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量化指标)
1.驻点医师坐班服务:派驻1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在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场所坐班,提供推拿、按摩、拔罐、热敷、仪器治疗等理疗服务及健康咨询。
2.健康管理服务:为767名重点优抚对象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慢病随访、健康提醒等个性化服务。
3.健康讲座:围绕老年常见病、康复理疗、养生保健、应急救护等主题,开展专题讲座不少于2场,每场参与不少于20人,总覆盖人次不低于40人次。
4.上门集中巡诊及义诊服务:组织医护团队开展巡诊服务不少于4次,大型专场义诊活动不少于2场;优先为行动不便、残疾、高龄优抚对象提供上门巡诊服务不少于80人次;提供内科、外科、康复科、中医科等多学科义诊咨询,免费基础检查、诊疗建议;每场义诊服务对象不少于15人,须为义诊服务对象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并跟踪开展医疗服务。
5.日常理疗保健服务:提供推拿、按摩、拔罐、热敷、仪器治疗等理疗服务,服务满意度需达到80分以上;优先保障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高龄优抚对象。
6.拓展性服务:探索远程智能监测健康系统应用,打造不少于2个智能化、鸿蒙化健康管理特色案例;在供应商主营范围内,提供其他优先服务及人性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度龙岗区重点优抚对象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方案》)
(二)服务质量与考核要求
1.供应商须建立服务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机制、保密制度与应急机制;
2.严格保护优抚对象个人健康信息,做好隐私保护与档案管理,杜绝信息泄露;
3.服务过程文明规范、态度热忱,充分尊重优抚对象,体现尊崇与关爱;
4.接受采购单位日常监督、月度检查、年度验收,验收结果与经费支付挂钩;
5.整改要求须按期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费、活动费、物料费、运维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注册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具备开展基础医疗保健、健康检查、康复理疗相关服务的合法资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行业备案凭证);派驻的驻点医师须为医药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临床医学等相关资质。
3.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固定的服务场所及必要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血糖仪、理疗仪器等),能够保障驻点服务、巡诊义诊、理疗保健等服务的正常开展;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及隐私保护机制。
4.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无医疗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公司简介(包含股东信息、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6.项目方案与报价单(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近3年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2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下班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306室。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51120。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方案50分、价格部分30分、经验部分2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附件5: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龙岗区重点优抚对象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方案.doc
附件6: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龙岗区重点优抚对象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评分标准.wps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