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龙岗区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指标》等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龙岗区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定,规范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工作达到标准化建设指标要求,现公开向社会采购2026年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6室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716583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正式启动时间以合同签订为起点,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将依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质量、档案整理台账记录、档案信息化建设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办公地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标人须指派2名档案整理人员驻场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其中1名需按法定上下班时间驻我局开展档案整理工作,协助我局完成以下工作:
(一)档案基础业务服务
1.协助完善档案分类方案、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编制,确保符合区档案局审核要求,覆盖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保密、利用、统计等全环节。
2.开展2025年及2021年各类档案,每个年份约2000件(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的收集、整理、组卷、编目、著录,确保档案整理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归档率100%。
3.协助建立全宗卷,完善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等编研材料,做好档案鉴定、销毁的资料准备与流程协助,编制销毁清册并按规范执行。
4.做好档案利用登记、统计台账建立,按时向区档案局报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
1.建立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常态机制,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确保应进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比例100%(涉密及规定不能数字化的除外),数字化质量符合深圳市档案馆相关规范;开展照片、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符合《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2017)。
2.协助开展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工作,确保指定年度电子文件归档率100%,著录符合《深圳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著录规则》。
3.做好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管理保密要求;协助制定档案数据备份方案,实施在线+离线双重备份,定期完成数据备份工作。
(三)专项档案管理服务
1.会务档案:协助将会议归档与筹备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收集、规范整理会务资料,严格落实会务档案管理要求,确保会务档案收集完整、归档规范。
2.行政执法档案:按照我局档案分类方案及区档案局、司法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档案及相关音视频、照片档案的规范化整理,确保实体整理与分类方案完全相符。
(四)档案保管保护与外包管理协助
1.协助开展档案库房日常检查,包括温湿度监测记录(每日 2次,符合温度14℃-24℃、湿度45%-60% 标准)、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等措施落实,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清点台账,确保档案无霉变、褪色、破损。
2.协助做好档案服务外包全流程管理,包括安全保密协议签订、人员备案、过程监管及项目验收,确保外包工作符合《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五)档案标准化建设支撑服务
1.协助我局落实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完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整理档案工作会议、培训、宣传相关资料,确保符合标准化建设指标要求。
2.协助开展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与培训,配合我局完成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自评及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四、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费用(含人工、耗材、培训、差旅等),无隐性收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须严格遵循《龙岗区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指标》《深圳市龙岗区区级党政机关单位档案整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确保采购人档案工作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中标人驻点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各类档案整理规范及保密要求,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4.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对参与项目的员工基本信息进行备案,配合采购人开展人员背景调查和有无犯罪记录调查。
5.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工作进展及相关情况,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项目完成后,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确保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成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务);
2.需在深圳市档案局完成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须配备符合档案数字化规范专业设备,包括满足分辨率指标的扫描仪、档案装订机、计算机等硬件设备;
4.核心成员须具备深圳市档案相关职称证书或综合档案业务培训证书;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密封封面及密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2026年度档案整理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材料(采购公告第五点);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6.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报价单需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及资质介绍;
8.投标单位近3年档案整理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或履约评价材料);
9.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8:00(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邮寄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6室;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为100分,综合实力30分、方案部分40分、价格部分3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2.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3.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4.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5.合同签订:中标人需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档案整理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投诉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需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由自身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处以相应处罚,以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龙岗区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指标》等相关文件执行。
4.投标单位需在开评标会议后,及时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本局指定邮箱。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