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主要职能

  团区委是在区委领导下的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人民团体。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区委的中心任务和团市委的具体要求,部署全区共青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筹备召开区团员代表大会;

  (三)抓好全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及阵地建设;

  (四)研究、制定全区团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检查、培训及督促考核全区基层团建工作;

  (六)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不断为党输送青年人才;

  (七)代表和维护全区青年、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区义工联工作,推动志愿者先锋城区建设;

  (九)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

  (十)指导区青企协及其他青年社会组织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团区委内设办公室、团务部2个部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即龙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并指导1个社会组织(即龙岗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街道):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378.14 

一、一般公共服务

30

1495.8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

31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

32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3

 

五、附属单位缴款

5

 

五、教育

34

 

六、其他收入

6

130.68 

六、科学技术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7

 

 

9

 

九、医疗卫生

38

 

 

10

 

十、节能环保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40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4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5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4.47

 

20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49

 

 

21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

50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1508.82

本年支出合计

54

1510.3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上年结转和结余

27

243.73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242.23

 

28

 

 

57

 

合计

29

1752.56

合计

58

1752.5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
25行=(1+2+3+4+5+6)行;29行=(25+26+27)行;54行=(30+31+…+52)行;58行=(54+55+56)行;

  1.文字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团区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收入及支出决算情况。

  2.名词解释

  第1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6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上级补助收入”、“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团组织、其他单位转拨的项目使用资金。

  第30行:一般公共服务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建设“志愿者先锋城区”工作专项经费、城市志愿服务U站及I城保障运行经费、青少年关爱工程、全区青少年工作专项经费、青少年暑期夏令营经费、公益性艺术团活动经费等。

  第48行:住房保障支出是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如公积金)的支出。 

  第27行上年结转和结余及第56行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2012年度、2013年度末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表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部门(街道):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

编码

科目

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378.14

276.00

1102.14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363.67

261.53

1102.14

 

20129

群众团体事务

1363.67

261.53

1102.14

 

201201

行政运行

174.41

174.41

----

 

20129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189.26

87.12

1102.1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47

14.47

----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47

14.47

----

 

221021

住房公积金

14.47

14.4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1栏=(2+3)栏;合计=201项+221项;科目编码对应的201项=20129项=201201项+2012999项。

 

  1.文字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是反映团区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是指群众团体组织(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如公积金)的支出。 

  1栏=(2+3)栏=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栏“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及奖金、住房公积金等。

  3栏“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建设“志愿者先锋城区”工作专项经费、城市志愿服务U站及I城保障运行经费、青少年关爱工程、全区青少年工作专项经费、青少年暑期夏令营经费、公益性艺术团活动经费等。

      四、收入来源

      201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5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14万元,占总收入的78.6%;其他收入130.68万元,占总收入的7.5%;上年结转和结余243.73万元。

      五、支出构成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37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0%;项目支出1102.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0%。

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

  2014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