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为“人保公司”)签订的《单位用车保险合同》已到期。根据有关制度规定,我集团对人保公司本合同期的服务情况开展了履约考核,年度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符合“可实行合同续签”要求。我集团拟与人保公司续签2025年度《单位用车保险合同》,续签期限为1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内容:购买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等。
现将履约评价结果和续签合同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7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集团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需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潘斯敏,联系电话0755-28957708。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