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程公司关于员工食堂液化石油气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非工程类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1月修订)》文件要求,我公司拟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2024-2025年度液化石油气采购公开询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事项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50Kg/瓶);

  (二)供应商提供的液化石油气(50Kg/瓶)必须符合国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必须按我公司指定的液化石油气规格配送,及时免费送货上门。

  二、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采购预算价

  采购价格不高于450元/瓶,以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年度采购预算总价在4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发生的额度,按月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经确认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附件1)

  2.报价注意事项(附件2)

  (1)响应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

  (2)本项目报价应包括税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由响应单位自行测算报价;

  (3)响应单位报价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价格依据。

  六、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响应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2.不存在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4.如发现有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单位参与本次采购响应,采购方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单位的响应资格;

  5.响应单位须在深圳市内有营业网点。

  七、评审规则

  响应单位资质经确认有效后,以价低者中标。

  八、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要求

  需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再加盖公章。每份报价文件应满足响应单位资料提交明细表(附件3)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项目报价书包括资质文件、报价单、服务案例(如有)等须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要求

  本次公告时间为5个自然日。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止,响应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密封处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龙平西路129号汽车总站530室(联系人:杨先生 0755-8991026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九、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公告期满后,若仅有一家或者两家企业应标,将采取单一来源或者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商。

  十、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招标结果在投控集团官网予以公示。

  附件:1.华程公司员工食堂液化石油气报价表

            2.响应单位承诺函

            3.响应单位提交资料明细表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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