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关于卢晓辉诉我集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案件名称

  卢晓辉诉我集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二审阶段

  二、成交信息

  成交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的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情况及提出异议,反映的情况及提出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含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函,以示负责。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560737566,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546号投资大厦10楼1014室。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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