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已到期。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相关规定,我公司对其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为“优秀”,符合续期要求。我公司拟按原合同标准、服务质量与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标的额为48000元,合同期限为一年。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联系人:萧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6196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信息管道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