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深圳市昕艺雅广告有限公司在履行2022年度《广告印刷类合同》过程中,工作响应及时高效,服务水平及货物质量较好,依照《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工程类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我公司对其进行履约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秀”,可实行合同续期奖励。根据评价结果,我公司拟按原合同标准、原服务质量与深圳市昕艺雅广告有限公司续签2023年度《广告印刷类合同》,合同期限为12个月。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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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