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关于泰宝公司债务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成交人: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即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的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情况及提出异议,反映的情况及提出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含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函,以示负责。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560737566,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546号投资大厦10楼1014室。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