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文件要求,我公司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民事诉讼代理服务。
询价期间共收到有效报价3份,分别来自:广东蓝启律师事务所、广东辰科律师事务所、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
按内部程序综合比较报价、资质、业绩、拟派团队、服务方案等因素后,经龙之盛公司经营班子第2327次会议研究审定,由“广东蓝启律师事务所”为龙之盛公司专项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单位,服务期约半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以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为准),服务费用:一审律师费为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