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公司关于华特工业园区和零散物业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为提高华特工业园区和零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拟委托物业公司负责华特工业园区和零散物业的物业管理,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物业服务,如有意向,请于2023年6月21日17:00时前将报价结果(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价,服务商需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实施方案、营业执照许可证及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包装,递交至我公司物业安全管理部。

  一、服务内容及结算方式

  1、服务内容:负责华特工业园区和零散物业的卫生、消杀、安全、保安(不少于15名)、管道疏通、垃圾分类等。一:园区内各类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装饰装修管理;二:园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三:园区安全防范、消防及公共秩序管理(配备一名安全主任及项目负责人);四:车辆管理、园区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车设备服务管理,全面启动停车管理服务收费工作(需前期投入停车场设施及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收费许可证);五:园区内各类生活服务、社区文化活动的管理;六: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2、服务范围:只针对华特工业园园区面积66343.32平方米,罗湖区松园路13号大院面积1635.75平方米,位于原老车站的物业,约457平方米,位于西一村四巷26号的物业,约265平方米,合计约等于68701.07平方米。不包括百世广场、步行街。本项目为长期项目,合同履行期为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3、服务费采用每月支付一次的方式。

  4、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元/年。

  二、服务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揽并完成本项目能力。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在深圳市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评价为“优〞”或“满意”的企业。

  三、评标方式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四、联系地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华特大厦16楼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物业安全管理部。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55-28833071、137243353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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