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盛公司关于华谨公司拖欠租金的民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文件要求,我公司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华谨公司拖欠租金的民事诉讼代理服务。

  询价期间共收到有效报价3份,分别来自:广东春笋律师事务所、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按集体决策原则,综合比较报价、资质、业绩、拟派团队、服务方案等因素后,经龙之盛公司经营班子2302次会议研究审定,选择“广东春笋律师事务所”为龙之盛公司专项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单位,服务期约半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截止日期以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为准),服务费用:一审律师费为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二审(如有)律师费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强制执行(如有)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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