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文件要求,我公司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华谨公司拖欠租金的民事诉讼代理服务。
询价期间共收到有效报价3份,分别来自:广东春笋律师事务所、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按集体决策原则,综合比较报价、资质、业绩、拟派团队、服务方案等因素后,经龙之盛公司经营班子2302次会议研究审定,选择“广东春笋律师事务所”为龙之盛公司专项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单位,服务期约半年(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截止日期以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为准),服务费用:一审律师费为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二审(如有)律师费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强制执行(如有)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