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岗区统计局单位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3个,包括:本单位机关、统计调查登记中心和统计数据处理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龙岗区统计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92.24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9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21万元,占17.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03万元,占82.4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21万元。主要包括本单位及2个下属单位接待国家、省、市及兄弟单位来访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0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及两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其中执法车辆一辆。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龙岗区统计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4.4万元,年中区财政预算统一调整,调整后“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62.85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29.39 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8.50万元,区财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调减公务接待费9.25万元,调整后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9.25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6.9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5.90万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区财政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统一调整,调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0万元,调整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6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书 |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92.24 | 0 | 16.21 | 76.03 | 62.85 | 0 | 9.25 | 5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