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统计办:
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今年11月1日将进行2016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我市扩大了样本数量,抽样比为4‰。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查所需PDA的配备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今年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采用PDA采集基础数据。各街道要按照一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台PDA设备的标准,根据本地现有PDA设备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变动调查工作需要,组织做好PDA设备的统筹调配,确保设备到位,能够正常使用(各街道抽中的调查小区见附件1)。请各街道于9月23日前上报PDA设备(包括备用的PDA)唯一码,并按要求通过移动终端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上报格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二、核实样本信息
调查小区样本是由国家统计局依据2015年全国1%人口调查抽中样本所构建的抽样框进行抽取,各抽中调查小区地域范围原则上和2015年全国1%人口调查划定的调查小区地域范围保持一致。请各街道迅速组织力量对下发的调查小区进行逐一核实。具体核实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核实调查小区的隶属关系、名称、城乡属性(字段szx1)以及地址码(字段cunm)是否发生变化。村级及以上单位的名称和代码以统计部门统一维护的2016年“行政区划代码库”相关内容为准。对于有变化的,统一上报。
(二)调查小区的人口规模发生变化,属于正常现象,原则上不进行样本调换。但因调查小区拆迁等原因无法组织调查的,请各街道填写说明文件,由上级部门进行样本调整,不得自行调换。
(三)样本核实过程中,居住人数特别少、不超过50人的小区,或者居住人数过多、户数超过600户、预计需要拆分的调查小区,在样本核实的空白列中说明情况。
(四)如果行政区划名称或代码有变动,则调查小区对应的区、街道、社区的汉字名称和地址代码或城乡属性都要作相应的变化。可按原文件格式直接在相应的字段列中修改,用红颜色标记修改行,并在后面的空白列中详细说明变动的情况;如果调查小区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调查,用蓝颜色标记该行,并在后面的空白列中注明“拆迁,要求更换样本”;对于城乡属性有变化的,必须出具书面说明,经省局核实后方能更改,各街道不能自行修改。请各街道于9月12日前上报带修改痕迹的样本文件。没有变化的调查小区,在下发样本中注明无变化。
三、核查中选调查小区相关的地理和建筑物信息
(一)各村级单位边界、调查小区的地域范围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划定的范围。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原划定地域界限范围和名称代码,对调查小区地块进行跟踪核实,不得自行改变调查地域范围。
(二)绘制抽中调查小区的建筑物图。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1%人口抽样调查的调查小区图进行修改,做到准确识别调查小区边界且边界内建筑物清晰完整、不重不漏。各街道于9月30日前上报抽中调查小区的建筑物图。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2016年人口变动调查调查小区样本
2.PDA的IMEI识别码填报表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16年9月7日
(联系人:邓李稳、廖婷婷,联系电话:28292562,13510211007,1362092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