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农普办: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农普办《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安排
(一)街道自查。各街道农普办要认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普查区和农户,3月8日前完成农普现场登记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二)区级抽查。区级农普办将于3月9 -10日对街道进行抽查。
(三)省市抽查(时间待定)。
二、抽查工作任务
(一)街道农普办对所辖的每个普查区进行自查(普查小区为2个或2个以上的,选取其中1个普查小区)。
(二)区级农普办在辖区内每个街道各抽取1个普查小区进行复查。
(三)各街道农普办做好省、市、区抽查迎检工作准备。
三、抽查重点内容
(一)所有应登记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遗漏或重复;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是否分类准确;有多处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的普查对象,其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是否遗漏或重复;经营者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在其他普查区是否登记。
(二)应登记的住户成员是否遗漏,是否错填非本户住户成员。
(三)普查小区内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区内农业经营单位编码是否重复。
(四)农业用地与流转、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畜禽存栏、水产品养殖面积等主要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登记是否准确。
(五)PDA采集数据是否有漏项,表内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是否审核通过。
(六)普查登记结果是否得到普查对象确认。
(七)对使用纸质普查表入户登记的地区,重点进行PDA采集的数据与纸质普查表一致性审核。
四、抽查方式
对抽取的每个普查小区和普查对象要采取询问、现场核实和逻辑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查。
(一)询问。一是询问了解普查指导员检查指导登记工作,有无全面检查各小区登记质量情况,有无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等采取侧面检查;二是从社区干部和农户交谈中,了解普查员上门情况。
(二)现场核实。一是抽取3户(其中规模户和单位户各一个)调查户上门重新核实,检查是否有上门登记,登记表内容是否真实,填报项目是否遗漏,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有无遗漏等;二是审核现场登记的普查表质量,有无习惯性的系列差错,登记的同项指标有无数据一致问题,普查表被访人签名是否本人手签等。
(三)逻辑审核。现场检查PDA数据是否现场采集,是否逻辑审核通过,数据采集和核实修订数据是否有违法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事关整个普查工作质量,各街道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本街道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高度重视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要围绕普查登记质量的核心问题,突出重点普查区,抓住薄弱环节,针对发现问题,全面指导现场登记的检查工作;要认真听取普查区开展工作的汇报,做好抽查情况的反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二)做好记录。各街道在检查过程中要记录抽查户数基本情况,统计检查差错情况,认真填报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三)及时总结。各街道要及时整理本街道开展质量抽查的工作情况,根据抽查汇总结果形成各街道质量抽查工作报告。街道农普办抽查报告电子版于3月3日前报区农普办,原件盖章件于3月4日前扫描或者传真报区农普办。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