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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三季度龙岗区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前三季度,我区地区生产总值4262.3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66亿元,同比下降32.7%;第二产业增加值2706.19亿元,同比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1555.46亿元,同比增长4.3%。

  一、规上工业稳步提升

  前三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主要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6%,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8.4%,专用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25.9%。从产品产量看,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增长3.5%,服务机器人增长10.1%,锂离子电池增长28.4%,光电子器件增长49.3%,汽车仪器仪表增长126.9%。

  二、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回落

  前三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8.5%,比上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4%,非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9.4%。分行业看,制造业投资下降13.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0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投资增长134.0%。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小幅增长

  前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1.98亿元,同比增长0.7%。从限额以上单位主要商品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增势较好,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1.3%、33.6%;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继续显效,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3.4%、19.4%。网络零售平稳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7.3%。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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