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华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运营管理污染防治设施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3月11日10时00 分。
二、听证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一路1号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5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联系方式:0755-848643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