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4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在龙岗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印发《中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的通知》,常态化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坚持以上率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会及各党支部会议重要议题,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落实系统内学法考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三)党政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统筹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域开展区域环评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由“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以“清单管理”替代“行政审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持续开展环保体检、环保工程设计合理性评估服务。主动为101家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现场评估指导,助力合法合规建设运营。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合规护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合规路径,形成“1+3”系列制度文件;设立“通用+行业+减污降碳”三级指标体系,推动环保合规与行政执法融合互促;重点培育3家种子企业,因企施策,精准合规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为企服务力度。2024年走访挂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7家次,办结“龙i企”企业诉求5宗。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

  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八号”行动方案》,开展大气环境、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防控等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共查处案件232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宗,行政拘留案件2宗。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4年,我局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367宗、行政处罚决定232宗(其中不予处罚31宗)、开展行政检查803宗,均按要求公示公开。

  (三)全面提升生态执法效能

  一是深化协同执法机制。深入夯实执法“局队合一”,新创“科所结对,所所联动”执法协同作战模式。深化与市场监管、卫健、住建、水务等部门沟通衔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协同推进执法监管合力。二是夯实环境应急风险防线。深化东部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合作,将合作领域拓展至“海陆统筹”联合应急、智慧应急、突发辐射事故和核场外应急等领域,细化“党建+”环境应急合作模式,探索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新模式,逐步提升整体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组织“1+6+3”突发环境事件桌面盲演、突发火灾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实战演练和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桌面推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配合作战能力。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开展社会公众普法活动。结合“6.5、8.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教活动,向公众普及宪法、民法典、餐饮油烟、噪声等法律法规。与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推出龙岗区生态文明教育共建机制,以推动构建2个“一批”3个“系列”文明教育课堂体系。首发两本生态文明科普读物。二是深化法治社区建设。成功申报“龙城生态文明议事厅”为深圳市“八五”普法联系点,通过开设社区普法课堂、举办生态研学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环保意识,深化法治社区建设。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领导工作职责,明确细化各部门分工,组织签订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健全应急指挥机制,优化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和舆情应对,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宗,行政诉讼案件4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部门联动,开拓环境资源纠纷调解新局面

  携手龙岗法院与龙城街道搭建“政府+企业+居民”沟通交流平台,揭牌成立龙岗环境资源多元化调解中心,用小窗口解决群众家门口大问题,以更加专业、高效、公正的服务开拓环境资源纠纷调解领域新局面。

  (三)高位推动,有效化解环境信访投诉

  一是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参照市级建设标准,完善群众诉求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推广“局长信箱”二维码,增强“局长信箱”案件吸附能力,畅通群众诉求服务渠道。二是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运用生态环境无人机对投诉量较大的工地开展巡查,解决“施工噪声”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提高施工噪声监管效率及执法效能。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持续落实局内《网格化环境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人员管理制度(试行)》以及《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督查督办办法(试行)》,不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行为,加强对基层管理所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部门预决算、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全方位的主动公开。2024年共依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政府在线以及本单位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919条。

  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主要有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企业诉求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教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方面,改进情况如下:

  (一)开展行政执法法制专题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法制培训工作计划》,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技能水平,2024年共开展培训62场。二是开展科所长讲堂执法业务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实现业务管理与基层执法有机结合,提高基层监管水平。

  (二)优化环保合规布局,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优化合规路径。将环保合规与生态环保政策导向、企业发展需求深度融合,形成“1+3”系列制度文件;二是制定合规指标体系。设定“通用+行业+减污降碳”生态环境合规诚信指标体系,推进合规评价与环保监管互融互促;三是开展合规示范建设。重点培育3家种子企业,因企施策,精准合规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打造“八五”普法联系点,强化普法宣教工作。

  成功申报“龙城生态文明议事厅”为深圳市“八五”普法联系点,并以此为平台,不断加强普法宣教工作。开展生态普法课堂、组织生态研学、在全国生态日举办“环境+海洋文化”展览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八、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例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需继续优化、普法品牌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从以下两方面全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一)坚持强基导向,深入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持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统筹做好绩效考核、示范创建、责任落实等工作。着力提升全局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系统性强化局内法制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加强普法品牌建设,全面提升环保法治意识

  充分运用“龙城生态文明议事厅”平台,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双碳”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结合“6.5”“8.15”“12.4”等重大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普法宣教活动,强化公众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深化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共建机制,持续开展公众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不断拓宽环保宣教工作的深度与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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