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由龙岗区审计局编制的202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共同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2名以上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进一步保障和充实,重点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真实、及时、准确。聚焦审计监督关键环节,将群众关切、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列为公开重点,及时发布规划计划、审计报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切实提升公开实效。
(三)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落实。及时修订《龙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环节责任,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职责与范围。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定期更新维护单位网上信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机制持续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民群众的新期盼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样化、互动性强的公开载体仍需丰富。2026年,我局将紧扣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持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努力形成全局上下关心、支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拓展公开广度,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径、新方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挖掘公开深度、延伸服务广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从单向告知向全方位、多层次互动转变。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助力构建阳光透明政府。
(三)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公开行为。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