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区审计局推行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应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及时主动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二、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的内容为当年区审计局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即《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可在区审计局网站上获取(信息公开>其他>审计报告),链接为:https://www.lg.gov.cn/bmzz/sjj/xxgk/qt/sjbg/。
三、各相关单位应在审计报告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送审计整改资料,自整改期限到期日起的十日内主动在本单位网站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龙岗区审计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