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五届五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按照部署,区审计局逐一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截至2016年11月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25亿元,追回款项1 134万元,制定、修改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安排统筹不到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
区财政局自2016年起已不再安排市容环境提升专项经费等预留项目资金,将基本公卫补助及医疗药品降价补贴等项目经费直接编入主管单位部门预算,将预留街道实施部门综合预算机动经费与预备费归并。今后,区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减年初预留资金规模。
(二)关于部分预留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对“医疗卫生系统设备购置费”分配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问题。2016年起,区财政局已将该经费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统一管理,不再单独预留经费。
2.对“中小学新增因素安全应急项目和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经费”超范围使用的问题。2016年6月,区财政局与区教育局共同制定了《龙岗区教育系统安全应急和薄弱学校扶持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该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不严格的问题
区财政局在2016年度预算调整工作中,认真对照实际情况核实数据,科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有效避免了预算执行不到位引起资金闲置的问题。
(四)关于部分预算支出安排存在收支挂钩现象的问题
区财政局将于2017年起对全区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实行“收支脱钩”管理,该类部门支出预算全部由财政拨款安排,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由区财政统筹使用。
(五)关于部分暂存款未及时清理并上缴国库的问题
区财政局在2016年上半年财政资金第四次清理盘活中,将其中4 195万元暂存款确认收入并予以盘活,9月又进一步清理盘活308万元并上缴国库。
(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对政府采购约束不够强的问题
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采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
1.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将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刚性,通过提升年初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以减少年度执行中的项目调剂。
2.对龙岗街道办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该街道在编制2016年度预算时,已将相关电力费附加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对预算编制未合理动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龙岗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3家医院依照有关规定动用历年结余,动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确保以后年度结余只减不增。区卫计局将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统筹考虑下拨经费的使用和结余情况。龙岗街道办和坂田街道办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将根据本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使用2016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关于预算资金管控不严的问题
1.对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龙岗街道办每个季度将定期召开下属各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工作会,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区职训中心针对“教学教研项目”执行率低的情况,一方面将探索开展新型授课模式,促进学员有效完成学业,提升资金支出效率;另一方面将继续优化预算编制,改善资金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对区卫计局下拨经费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该局将加强对下拨项目经费执行率的跟踪监督,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了优化下拨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经区卫计局与区财政局协商,在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时,各街道的计生经费将纳入街道部门预算,不再由区卫计局另行拨付。
3.对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坂田街道办、龙岗街道办、区城管局、区教育局等4个单位已将涉及的4.80亿元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清理并上缴区财政。
(三)关于“三公”等严控类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的问题
1.对坂田街道办公务接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该街道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明确规定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饭堂,无公函一律不安排接待。
2.对区城管局培训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局在审计期间已将多付的1.32万元全部追回,并及时上缴区财政。同时,该局将加强对培训外包业务的监管,对付款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财政资金浪费的情况。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控不严的问题
1.对坂田街道办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该街道已根据审计整改意见,于9月27日将该问题专题报区物业管理中心,同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理清相关办公用房的产权关系。
2.对龙岗街道办部分资产对外出租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问题。该街道已对街道目前出租的物业进行梳理,对年租金超过10万元的物业进行登记造册,并由街道出租屋管理所负责与承租方协商妥善解决类似问题。
3.对区科创中心部分资产长期未入账的问题。该中心已于2016年7月将持有的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园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登记入账。
(五)关于个别单位规避审计整改,变相重复支付费用的问题
区残联根据审计建议对相关服务合同进行整改,目前签订的服务合同已不再涉及重复支付的内容。
区审计局已将该问题抄送区民政局、区采购中心。区民政局对区福利中心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时任区福利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调离福利中心岗位处理。区采购中心于2016年3月组织专人到区残联进行调研,并组织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相关责任人开展培训,督促区残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区国资委在编制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将明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纳入应缴利润范围,同时及时了解天威视讯2017年股利分红计划,按规定将可预见的分红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二)关于区产服集团违规质押专项资金的问题
区产服集团2016年6月已结清相关贷款,违规质押的1亿元创业引导基金已解除质押。
区审计局已将该问题移送区国资部门处理。区国资委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三)关于部分企业少缴利润的问题
区产服集团已对挂账的事项按规定确认了损益,下一步将按区国资委规定进行利润核算和上交利润。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执行率低,项目计划与进度严重脱节的问题
区发改局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明确自2017年起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将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由区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区发改局在编制2017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将要求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与项目年内实际可支付资金相匹配,并将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工程造价严重不实的问题
区审计局已将相关问题移送区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1.对“国际低碳城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虚报工程内容的问题,区住建局根据相关规定已对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深圳市万晟管理有限公司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2.对“龙岗区大鹏精神病人康复农场改造工程”造价虚增的问题,鉴于该违法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限,区住建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对施工单位湛江市粤西建筑工程公司和监理单位深圳市众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不予相应行政处罚的决定,但对两家单位的违规行为作通报处理。
3.对“平湖信德学校”虚报工程内容的问题,区住建局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三)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管控不严的问题
1.对部分项目多计多付的问题。2015年共有90个项目涉及多付工程款723.85万元,区审计局均已出具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追回。目前已追回677.76万元,其余款项相关建设单位正在追缴中。
2.对部分工程设计、咨询等服务未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移送区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由于涉及的8个项目均在竣工多年后才送审,上述违法行为被发现距发生时已超过两年,区住建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移送案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但对相关建设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3.对部分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移送区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区住建局对相关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处理。龙岗街道办已停止“龙岗街道老街片区环境治安综合整治工程——老街消防站及周边配套改造工程”设计单位深圳市道合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接该街道所有设计业务的资格。横岗街道办在“横岗街道大康社区大万居民小组综合整治工程”审图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单位不具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后,已立即与原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协商终止设计合同,并将相关设计业务重新发包。
(四)关于延迟送审问题影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
区发改局于2016年初开展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编前期研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强区放权的相关工作,正式开展修订工作。届时将重点对延迟送审、造价控制不严等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此项工作预计于2017年年中完成。
此外,区发改局根据《龙岗区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相关审计建议,在已正式运行的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申报系统的基础上,于10月开展了该系统二期的建设工作。系统将与政务办联合审批平台、数据统筹办多规合一平台及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市发改局等部门系统对接,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预计该系统于2017年底上线试运行。
五、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区城管局下属8家市政公园建设及管养绩效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对公园建设、管养等环节管理不善,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2016年4月,区城管局已将龙潭公园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付的款项388.34万元全部追回,对仍在执行的龙潭公园保洁、绿化管养服务合同进行了规范,扣除重复部分费用,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时,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就龙潭公园绿地保洁重复发包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对紫麟山公园社会效益低下的问题。区发改局已向龙城街道办发函,督促该街道协调深业公司按照概算批复,完善公园停车场、公园标志等配套设施。区城管局根据审计建议向区发改局申请资金对公园进行改造,新增主入口广场、休憩设施及设立标志牌等,完善使用功能,预计年内完成施工。
3.对个别市政公园管养单价虚高的问题。区城管局对到期的项目重新招标时已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的通知》确定的管养单价分类定价进行招标。大运山公园绿化管养及综合服务项目已于8月按文件要求分类定价完成招标;对龙城公园、市民公园、紫麟山公园、回龙埔公园、八仙岭公园、红花岭公园的绿化、保洁的管养面积按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年底前相关合同到期后将按规范重新招标。
(二)关于“社区民生大盆菜”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1.对资金投向与部分财政资金的安排存在重复交叉的问题。区民政局对相关项目涉及多头申报、重复建设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街道、工作人员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横岗街道办6月已申请将“银荷社区水晶之城花园篮球场改造工程”由“民生大盆菜”资金负责实施,不再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南湾街道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做足调研论证工作,避免出现重复建设的问题。
2.对部分项目违规申报的问题。横岗街道办今后将严格按照“社区民生大盆菜”资金负面清单要求对项目进行审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南湾街道办已取消了问题涉及的项目申请。布吉街道办已将相关“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取消,并退回已使用资金,今后将加强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对个别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平湖街道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社区民生大盆菜”资金负面清单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布吉街道办已将涉及问题情况向各社区工作站进行了通报,要求相关单位引以为鉴,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
(三)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1.对部分拥有其他房产人员仍租住保障房的问题。区中医院等13个单位已将35名拥有房产的员工租住的保障房全部予以收回。
2.对部分保障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区住建局已采取针对性措施,将1772套空置超过一年的保障性住房再次投入分配,其中已配租513套。该局下一步还将研究制定保障房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空置率。
3.对租金催收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已将各单位欠缴租金66.90万元全部追回。
总体而言,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各被审计单位从深化认识、建章立制入手,通过完善制度、追缴资金等方式,认真采纳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有效整改,但个别问题的整改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区政府将继续沿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的工作思路,为推动全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