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100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24日至7月22日,对龙岗区沙湾人民医院西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沙湾人民医院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沙湾人民医院西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经深龙发改〔2014〕271号文件批准实施,计划投资19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筹。改造部分共三层,改造面积约868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区沙湾人民医院。本工程施工经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抽签定标,确定中标单位是深圳市顺洲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合同价1 545 350.20元。监理单位是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4年8月1日开工,2014年11月3日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诚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2 078 307.41元,审定造价1 977 060.85元(其中建安费1 802 944.90元),核减101 246.56元,核减率4.87%。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龙岗区沙湾人民医院提供资料查证,截至审计,区沙湾人民医院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1 5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但在项目管理方面,建安费审定价超出中标合同价较大;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01 246.56元。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其它费。
(二)多付工程其它费33 766.40元。该项目工程设计费审定价74 263.50元,已付款96 120元,多付深圳市汇欣龙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费21 856.50元;预算咨询费审定价5 448.10元,已付款7 462元,多付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预算咨询费2 013.90元;白蚁防治费审定价2 604元,已付款12 500元,多付深圳市福利兴害虫防治有限公司白蚁防治费9 896元。
(三)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16.67%。工程建安费合同价 1 545 350.20元,审定造价1 802 944.90元,审定造价超合同价257 594.70元,超出合同价16.67%。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的主要原因是楼梯增加不锈钢防盗网、三层增加吊顶天棚、墙砖以及亚光不锈钢压顶等施工内容。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101 246.56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1 977 060.85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工程其它费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工程款33 766.40元建设单位予以追回。
(三)关于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避免因工程设计不到位而造成增加工程造价的情况发生。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