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104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24日至7月27日,对龙城爱联社区嶂二村创业二路北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城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边坡位于爱联社区嶂二村创业二路北侧,治理长度约152米,高25至38米。经深龙发改〔2012〕442号文件批准实施,计划投资570万元,为2011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项目之一。本次工程主要采用“锚杆(索)+格构梁”方式对边坡进行加固,部分采用挂网喷混凝土方式加固。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本工程施工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单位是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合同价3 139 166.71元。工程设计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邀请招标,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单位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监理单位是深圳市金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3年5月9日开工,2014年4月29日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4 168 167.54元,审定造价3 985 675.04元(其中建安费3 360 004.32元),核减182 492.50元,核减率4.38%。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龙城街道办提供资料查证,截至审计,龙城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2 8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82 492.50元。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其它费。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4年4月29日竣工验收,2015年1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182 492.50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3 985 675.04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