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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社区和谐家园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246号审计通知书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2日至10月8日,对南岭社区和谐家园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南湾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南湾南岭社区和谐家园西侧边坡,位于南湾街道深惠路与布澜路交汇处。该边坡长约88米,高13至16米,本次工程采用“格构梁+双排桩抗滑支挡”方式进行加固,桩后采用砂石回填,并对边坡排水系统及绿化进行完善。工程内容包括:人工挖孔桩工程、桩间板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根据深龙发改〔2011〕1145号文,该工程计划总投资为96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南湾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采用抽签方式中标,中标合同价为6 958 308.11元,固定单价合同。工程于2012年11月15日开工,2014年5月22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南湾街道办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价8 672 662.94元。经审计,审定价8 610 317.37元(其中建安费7 530 714.08元),核减62 345.57元,核减率0.72%。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时止,南湾街道办共收到龙岗区财政拨该工程款项6 113 163.61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62 345.57元。主要是:

  1.建安工程费多计土工布单价,核减7 090.71元;

  2.招标代理费按合同以中标价为基数调整,核减4 671元;

  3.设计费按约定下浮10%,核减32 211.05元;

  4.工程监理费以审定价为计费基数,相应核减18 372.81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4年5月竣工验收,2016年7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62 345.57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62 345.57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8 610 317.37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南湾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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