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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7-17 来源:龙岗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岗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问效,2025年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聚焦共性问题,以更大力度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相关区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认真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规定,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相关被审计单位主动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改,召开党委、党组会等相关会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类施策,采取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财政、追责问责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相关主管部门深入研究本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将推动落实整改要求与加强监督管理相结合,健全完善政策措施,规范行业管理。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促,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在整改措施上再加力、整改进度上再提速;向全区各部门印发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确保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龙岗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共反映5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6个,整改率90.19%;正在整改5个,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相关单位追回各类款项2,197.36万元,盘活上缴资金1,684.06万元,增收节支或减少损失1.43亿元;完善制度30项,印发通知22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3场。

  (一)46个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情况

  1.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共反映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1个。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缺乏刚性问题,区财政局已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刚性约束,在2025年预算安排中明确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的分配对象、金额和用途。对预算体系统筹协调不足问题,区财政局已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确保调入比例符合规定。对部分预算支出固化,零基预算执行不严问题,10个街道已重新梳理年度预算,严格区分临时预算指标和长期指标。对非税收入执收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相关非税收入的分类处置。对财政资金未及时收回、盘活问题,7个单位已分类完成资金清缴及盘活处置。对部分项目方案编制不合理问题,2个单位已在后续专项债项目中按照相关规范合理编制实施方案,1个单位全力推进项目的资产移交工作,明确运营主体,为运营收益提供保障。对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制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局已组织各单位完成系统指标更正和账务处理。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共反映10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厉行节约要求执行不力问题,3个单位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未再安排相关预算;3个单位已重新摸排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对开支标准管理粗放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分别印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进行采购;3个单位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印发制度及管理办法等方式,强化支出标准刚性约束。对部分单位超范围使用经费问题,区教育局已将违规使用的经费进行调账处理。对部分单位津补贴发放疏于监管问题,3个单位已追回超范围发放劳务费,印发项目经费使用指引,明确支出名目及相应标准。对污泥处置监管缺位问题,区水务局、龙岗排水公司对结算资料进行了核查,并核减结算金额。对市政管养类项目监督考核不严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据实追回多付服务费和补扣考核款。对项目采购程序不合规问题,6个单位在后续招标需求设置中取消排他性条款,对2家招标代理机构采取约谈、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对违规分包问题,4个单位对符合分包需求的服务单位,已完善备案程序,对2家服务单位处以违约罚款3.7万元。对课题研究及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问题,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积极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保障研究成果有效推进;3个单位已完善业务系统平台的相关功能模块,增加使用频次。

  3.重大政策和重点资金审计方面共反映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1个。对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落实审计涉及的3个问题,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已指导区属国企加大园区租金优惠力度;3个单位印发激励机制、招商政策等文件,助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区投控集团、城投集团辖属企业已积极拓宽市场业务,实现新增营收。对科技创新及工业扶持专项资金审计涉及的4个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已修订4项扶持政策,并及时向企业发放扶持资金;加大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力度,优化审核流程,审核时间大幅度缩减;追回重复发放扶持资金,修订印发扶持项目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量化专项资金扶持审核标准;区科技创新局委托专业机构核查资金使用,通过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工作约谈等方式,推动相关研究院提速落实绩效目标。对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审计涉及的2个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分类落实耕地整改,具备复耕条件的农田已完成复耕;对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实,发现的问题均已处置完毕。对贯彻落实绿色低碳政策审计涉及的2个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已修订印发绿色低碳扶持政策,满足绿色低碳企业的共性需求;采取“街道+部门”分工分类的方式推进工商业及公共物业光伏建设,完成全年光伏建设任务。

  4.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方面共反映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对个别医院项目投入使用滞后问题,已明确由区财政保障运营经费,积极推进使用。对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审计涉及的4个问题,相关街道已将改造资金存放于企业、街道共同监管账户内,并补充签订监管协议;2个单位已制定建设标准指引,统一项目设计标准;2个街道已严格落实交通系统设计规范,确保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8个单位均制定专项工作指引,细化设施启用、道路移交及日常管养相关要求,其中7个单位已完成设施投用,1个单位已落实道路移交及管养。

  5.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共反映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15个单位对施工内容进行核查,累计核减工程造价1.30亿元;3个单位对设计单位进行约谈并实施违约处罚;3家医院推行“错峰共享”停车模式,2家医院将原学术报告厅改造为业务用房,有效盘活闲置资源;2个单位已取消了相关项目建设内容,减少财政资金投资。对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2个问题,2个单位已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补施工并验收;区建筑工务署已与施工单位沟通,同意按变更前的情况结算,修订完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先审批后实施原则。对工程结算管理方面存在的2个问题,3个街道对涉及的34个城中村天然气改造工程项目均已开展结(决)算审核工作;7个单位已据实调减咨询监理费用。

  6.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共反映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2个。对部分项目未及时转固或调整资产价值问题,10个单位将相关项目按照暂估价值办理固定资产入账;6个单位已按照竣工决算金额和产权登记批复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对部分国有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区投控集团、产服集团已将相关国有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区投控集团已对8处房产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明确和处理。对产业基金投资退出困难,影响资本利用效率问题,区金控公司已收到产业基金回款,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精细化管理,明确项目的预计退出方式,制定直投项目退出回款计划,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提前回收资本。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涉及的2个问题,区水务局已依法依规处置水事违法行为;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完成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5个正在整改问题的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涉及15个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剩余12个项目总体进度均达到75%以上。2个单位正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项目进度。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到期收回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涉及11份基本农田保护区租赁合同,已完成7份合同涉及土地的收回程序,1个单位正积极推进剩余4份合同涉及土地的收回和再租赁工作。三是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计划未据实调整的问题。1个单位正加快推进第三方企业的引入方案,尽快推动检验中心投入使用。四是改制资产权属长期未理顺、用管分离的问题。1个单位已完成4个街道的固定资产接收工作,正积极协调剩余7个街道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五是部分国有资产监管不严,损害国有企业权益的问题。涉及11处房产、土地被违规占用、分租或加建,目前已完成整改10处,剩余1处正在推进收回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从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整改督促落实力度。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开展动态跟踪管理;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及时制发整改督办函,层层压实督促检查责任。三是深化审计结果多维运用。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财政等部门协同贯通,严肃问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问题,切实提升审计结果运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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