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打造“有意思、有商机、有得住、有品质”的现代化城区典范,严格执行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全年主要目标较好完成。
——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全力保障财政平稳。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科学储备债券项目,有力保障卫生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利、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三公经费同比压减2%,展会论坛经费同比压减70%,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发展基础持续夯实。安排产业专项资金13.09亿元,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稳固“中国工业第一区”根基。投入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367.85亿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增进民生福祉。投入人居环境建设资金121.20亿元,提升辖区安全宜居水平。安排海丰、龙门、惠东三地“百千万工程”帮扶资金1.50亿元,拓展产业协作深度。
——深化财政治理改革,强化监管提质增效。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清理工业、外贸、招商引资等领域不规范奖补和财政返还政策。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模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能。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无纸化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协同效能进一步提升。
——从严督导整改落实,审计监督质效齐升。全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强化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压实各整改责任单位主体责任。2023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相关单位增收节支和减少损失1.53亿元,追回各类款项4,863.23万元,盘活上缴资金3,197.78万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70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编制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草案显示,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6.51亿元,总支出525.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4.07亿元,总支出144.7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16亿元,总支出4.16亿元。
2024年区本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确保平稳高效运行,全年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缺乏刚性。区财政局编制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准确,导致年中调整预算时,对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的分配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整。
2.预算体系统筹协调不足。2024年,区财政局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仅0.12亿元,占其年度实际收入的2.88%,未达到国务院关于调入比例不低于19%的规定。
3.部分预算支出固化,零基预算执行不严。2023至2025年,10个街道办将2022年的个别临时预算指标固化为长期指标。
(二)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强化
1.非税收入2,449.60万元执收不到位。13个单位逾期未收缴非税收入1,334.59万元;1个单位未收取应收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524.04万元;1个单位未将已收取非税收入590.97万元及时上缴财政。
2.财政资金9.26亿元未及时收回、盘活。14个市投区建工程项目结算等后续工作推进不及时,区级财政垫付的8.35亿元资金无法及时向市级财政收回;3个单位结转超过2年的0.91亿元项目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三)政府性债务管理不严格
1.部分项目方案编制不合理,项目收益失真。3个单位对3个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不严,存在成本测算方式错误、出租率设定虚高等问题。
2.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债券资金效益不佳。15个工程项目较计划竣工时间延期6月以上,债券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四)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制不准确
2024年,区财政局对部分经费适用支出经济科目指引不准确,40个本应列入费用化支出科目的项目支出,错列资本化支出科目,影响决算草案支出金额的准确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57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重点审计了11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持续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规范化水平,优化部门支出结构,保障了重点任务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
1.厉行节约要求执行不力。一是3个单位将合同履约监管、财务管理等本职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二是3个单位多申请信息发布显示设备450台。
2.开支标准管理粗放。一是医院开办费规范性、标准性不足,各医院同等级功能房设备配备标准不一。二是3个单位存在超标准支付培训费、工会经费等问题。
(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存在漏洞
1.部分单位超范围使用经费。25个单位将中央直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免学费补助资金等3项专项经费,超范围用于采购地方教材等支出。
2.部分单位津补贴发放疏于监管。4个单位存在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
(三)市容环境类经费管控不严格
1.污泥处置结算监管不到位。抽查发现,2022至2024年间,2个单位对污泥处置情况疏于监管,部分污泥处置结算资料不实,涉及处理费64.60万元。
2.市政管养类项目监督考核不严。抽查发现,2021至2023年间,个别单位对4个市政管养类项目监督考核不到位,未发现项目存在多计服务面积、人员缺配等问题,导致多付服务费和少扣考核款共124.13万元。
(四)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不足
1.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合规。6个单位涉及的部分项目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存在先实施后招标、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等问题。
2.违规分包问题频发。4个单位的6个项目存在中标供应商将部分项目内容违规分包的问题。
3.课题研究及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4个单位实施的部分课题项目研究、业务系统平台建设,因需求论证不足、可行性研究开展不充分等原因,项目研究成果、系统部分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项目资金未实现预期效益。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资金审计情况
(一)龙岗区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落实审计情况
对区属国企2021至2024年期间落实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5个“一园一策”招商稳商重点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产业空间配置有待优化。由于区属国企产业空间布局不合理、租金单价较高等原因,2023至2024年间落地的企业中,仅三成选择落户在区属国企产业空间。同期,大运AI小镇、大运软件小镇等园区整体仍有近40%的产业空间闲置。
2.“一园一策”园区产业效益不佳。2家区属国企负责运营的大运软件小镇等5个园区落实“一园一策”不到位,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散,未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3.市场竞争能力有待加强。区属国企的15家辖属企业存在长期固守传统租赁业务经营模式、主业发展不力、外部市场拓展不足等问题,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龙岗区科技创新及工业扶持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1至2023年科技创新和工业扶持政策设立、项目审核、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制定的4项扶持政策不合规;18项扶持条款自设定以来未能落地。
2.申报审核效率不高。2个单位未充分应用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部分扶持条款从申请到资金发放耗时较长。
3.审核把控不严,影响资金效益。2个单位涉及的12个扶持事项存在重复发放、扩大扶持范围等问题。
4.个别科研平台扶持监管缺位,目标完成率低。个别项目扶持资金使用不规范,扶持经费未有效保障科研任务实施,合作协议约定的核心指标完成率仅40%。
(三)龙岗区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2至2024年期间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未按规定开垦。因划定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我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未按规定开垦。
2.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到期收回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农田保护区租赁合同已到期,至今未按规定收回土地,也未制定新租赁方案。
3.基本农田违法违规线索未及时处理。2023年11月以来,2个单位对永久基本农田休耕1年以上等违法违规线索未及时核实处理。
(四)龙岗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政策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1至2023年期间落实绿色低碳政策部署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绿色低碳扶持政策未发挥引导作用。2023年12月印发的关于支持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因扶持条款违反国家关于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政策未执行,引导功能未能发挥。
2.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偏离实际。2021至2023年龙岗区实施国家光伏试点期间,因主管部门调研不充分,制定的实施方案偏离实际,未实现工作目标,试点示范效应未实现。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龙岗区公立医院建设和使用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0至2024年公立医院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运营单位确定不及时,个别项目投入使用滞后。1家医院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但运营单位至今未定,导致平面设计方案推进缓慢,拖延工期超7个月。
2.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计划未据实调整。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原计划功能已明确发生改变,仍按建设计划实施,未据实及时调整其用途,存在闲置风险。
(二)龙岗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1至2023年开展的城中村改造、机非混行道路整治等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城中村天然气改造资金存放使用监管薄弱。审计发现,因主管部门未明确项目居民出资资金建账、监管、使用要求,各街道办管理资金过程中存在未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到期未续期等问题。
2.部分项目设计标准不统一。2个单位未统一城中村市容环境补短板工程路面黑化设计标准及综合单价、未统一机非混行整治项目车道基础厚度标准,导致各街道办执行差异大。
3.部分道路整治工程未执行设计规范。2个单位建设的10条道路未严格落实交通系统设计规范,擅自将机非护栏隔离调整为人非共板通行,既挤占行人通行空间,又扩大人行道拆除面积。
4.后续管养缺位,影响提升质效。7个街道办对18个城中村综合整治新建的设施设备缺乏运行管理制度及常态化检查,存在部分设备未能正常使用、显示屏闲置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78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涵盖市政道路、学校、医院及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建设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严
1.部分项目建设成本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出现项目预算超概算、超规模建设停车库等问题。
2.部分项目重复建设。6个项目存在建成不足2年即拆除重建、重复建设等问题,涉及投资金额192.11万元。
3.未严格控制搭车建设行为。6个项目在上级政策明确要求储能设施、充电桩建设应引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情况下,仍利用财政资金搭车建设储能和充电桩设施。
(二)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不善
1.工程质量管理不够严格。6个项目因施工监管不到位、工程验收不严格,出现墙体防水不达标等质量问题。
2.个别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在未经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情况下,大幅调整增加基坑封底施工面积,存在增加建设成本风险。
(三)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
1.部分城中村天然气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结(决)算。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4年底,3个街道办实施的34个城中村天然气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长期未按规定完成结(决)算审核,最长超30个月。
2.咨询监理费用未据实调减。7个单位实施的19个工程项目,在项目建设规模调减的情况下,未同步缩减全过程咨询费和监理费。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持续关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改制资产权属长期未理顺,用管分离。1个单位长期未完成改制固定资产接收工作,涉及资产原值8,802.15万元;1个单位逾4年未按规定清理改制盘亏资产,涉及资产原值342.99万元。
2.部分项目未及时转固或调整资产价值。113个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未及时按照暂估价值进行转固;43个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评审,未根据竣工决算金额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二)国有企业(非金融类)资产审计情况
1.部分国有资产账实不符。2家企业资产监管缺失,22处房产、土地未入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2.违规处置国有资产。1家企业未经审核审批、资产评估等程序,违规处置8处房产。
3.部分国有资产监管不严。2家企业的11处房产、土地被违规占用、分租等。
(三)金融类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1家企业投资的11支子基金已过约定退出期仍无法退出;3个直投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未设置股权回购等条款,资金回收缺乏保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抽查发现,2021至2024年期间,1个单位未及时核查发现的水污染问题线索,1个单位未及时处理部分有害垃圾。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精准统筹,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理念,依据重点、绩效与财力精准编制预算;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真实可靠;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超预算、超范围支出。
(二)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兜牢基层服务底线。及时更新重大政策配套措施,着力提升政策成效;聚焦重点民生项目,强化规划、建设、运营有效衔接;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健全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机制,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三)严守风险防控底线,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区属国企经营管理,推动企业聚焦主业、提升效能;强化政府债务源头管控,做实做细新增项目前期论证与风险评估;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规范管理运行秩序。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采购、合同履约全链条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工程建设规划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