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审计局对某街道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街道办下属某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已被拆迁却未得到相应补偿,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三项建议:(一)强化管理意识。街道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责任,增强相关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二)完善管理模式。建立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自行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方式,各使用部门对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并定期对街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三)规范处置程序。完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明确各部门占用的资产凡需处置均应履行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严禁自行处置。龙岗区审计局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审计整改力度,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并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审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