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审计局在实施城市环境提升资金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现场抽查清扫保洁公司工资发放资料、随机询问环卫工人,发现部分公司未严格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环卫工人发放不含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基础工资,应按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的规定。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各街道环卫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标公司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督促相关公司落实整改,并在合同订立环节中明确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等有关条款。目前,相关企业已按规定要求调增了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标准,审计以审促改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