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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相关各单位:

  现将《龙岗区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

  (联 系 人:陈颖君,电话:28948012,传真:28948007)

  龙岗区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

  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平安创建和“六五”普法承上启下的一个法制宣传日,12月的第一周也是“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龙岗创建活动,特制定我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我区平安创建和“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中国梦”、平安创建、诚信建设等主题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平安城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平安创建幸福城 法治铸造龙岗梦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拟于12月初在龙岗中心城龙潭公园举办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综治办组织实施。

  (二)举办“平安·法治”欢乐游园活动。拟于12月初在龙岗中心城龙潭公园举行一场以“平安·法治”为宣传主题的欢乐游园活动,组织区职能部门到现场指定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助。

  (三)拍摄一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法治微电影。创新法制宣传模式,结合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拍摄一部“法治铸炼中国梦”法治微电影,为法制宣传创新素材,并通过电影、电视及其它媒体公开放映。

  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牵头,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四)举办“民生法治论坛”活动。邀请法律界人士及有关学者通过龙岗电台“法在身边”节目或在市民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若干场“电台版”或一场“现场版”“民生法治论坛”活动,探讨时下法律热点或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主题。

  此项活动由区依法治区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区广电中心组织实施。

  (五)举办龙岗区“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为广大市民现场讲法、普法,丰富群众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

  此项活动由区依法治区办牵头,区普法办、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六)开展2013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思维培养和普法情况考评。在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2013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思维培养和普法情况考评。

  此项活动由区法制办、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组织实施。

  (七)开展“公交普法”专项活动。为强化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人员聚集较多的公交汽车站或站台加强法治宣传,利用现有宣传橱窗、电子荧屏及公交车身等载体渗透法治文化和法治理念,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对群众适时适地有效普法。

  此项活动由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八)开展第七届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区、街道主管部门,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律文化宣传活动,通过上法制课、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演讲比赛、模拟法庭、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各中、小学校至少要举办一次以“平安、法治、共铸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项活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九)举办龙岗区中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法治龙岗”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中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项活动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组织实施。

  (十)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围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工业区、厂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员工宣讲《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诚信法制宣传,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强化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

  此项活动由各街道、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等相关职能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在社区广泛开展以“平安创建幸福城  法治铸造龙岗梦”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把平安创建、中国梦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对国家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更加自觉地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此项活动由各街道组织实施。

  (十二)开展“法律进社区”义务法律服务活动。由全区各社区驻点律师及法援律师在“12·4”活动期间,深入各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公证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义务办证活动,努力营造弘扬法治、追求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项活动由区司法局、各街道组织实施,各律师事务所协助。

  (十三)开展“公益法治电影宣传周”活动。选取若干部法治宣传影片在“12.4”当周在龙岗影城播放,供市民免费观影。

  此项活动由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电影公司组织实施。

  (十四)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行业特点组织一次以“平安创建幸福城 法治铸造龙岗梦”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把平安创建、中国梦教育与自身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此项活动由各街道、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已将“12·4”活动列入今年法治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创建幸福城 法治铸造龙岗梦”这个主题,在往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与时俱进,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务求实效,服务社会。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平安龙岗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和深化法律‘三进’结合起来,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社区、学校和企业,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请各街道、各部门分别在2013年11月20日前和12月26日前将本街道、本部门 “12·4”活动方案和“12·4”系列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区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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