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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一览表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0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制表时间:2016.10.8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原因

1

区法制办

建议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健全并落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各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中心组每年……”修改为“……健全并落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每年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各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中心组每年……”。

未采纳

我区“七五”规划中有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此项工作包括了区法制办的意见

2

区纪委

无意见

 

 

3

各街道

8个)

无意见

 

 

4

其他普法成员单位

40个)

无意见

 

 

5

其他相关单位、办事群众等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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