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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服务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龙司[2018]9号

局机关各科处、各街道司法所:

  现将《龙岗区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服务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龙岗区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服务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攻坚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主动服务征地拆迁中心工作,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支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李梓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赖咏梅(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亮(区司法局调研员)

  成员:各科处负责人、各街道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司法局办公室合署办公),由樊亮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挺(兼区“服务征地拆迁”工作联络员)、王宇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局机关各科处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举措

  (一)主动开展调研工作,厘清法律服务思路

  1.组建调研小组,主动开展征地拆迁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征地拆迁工作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厘清工作思路,为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各街道司法所

  (二)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提高征地拆迁效率

  2.推行公证服务进征地拆迁一线活动,积极拓展征地拆迁公证业务。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法律文书、合同协议、拆迁证据保全和征收房屋补偿款提存等各类公证服务。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征地拆迁中涉及特殊群体的公证业务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办理。

  (牵头单位:区公证处,责任单位:区公证处)

  (三)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法治保障能力

  3.整合优质律师服务资源,精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律师建立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4.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推动专业律师担任征地拆迁工作单位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及时释疑解惑,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律公科、区法律援助处,责任单位:区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深入排查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整合优质人民调解资源,选派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知识精良、政策业务熟悉、群众基础良好的人民调解员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解小组,深化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基层科,责任单位:各街道司法所)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7.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征地拆迁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宣教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各街道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拆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支撑的组织领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律师、人民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要坚持讲政治、高站位,统一思想,全力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开展,积极主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按时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沟通联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区、街道土地整备中心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征地拆迁工作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以提供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认真总结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并于5月中旬和12月中旬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服务征地拆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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