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司法所:
现将《2018年法律援助宣传月“关爱残疾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余建仙,电话:28917288)
2018年法律援助宣传月“关爱残疾人”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为更多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结合司法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龙岗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就2018年开展广东省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主题
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
二、宣传内容
1. 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知识;
2.《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常识;
三、宣传活动
(一)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
1.前期准备
(1)组建专业团队,提供精准服务。精选10名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熟悉残疾人身心特点、业务素质较高的龙岗区法援律师,组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业团队,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开展普法活动、宣传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等,主动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2)设计、印制宣传资料向残疾人发放。一是围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知识等主题设计、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二是结合区残联入户走访残疾人家庭活动,向残疾人发放宣传资料;三是组织全区各街道司法所、街道残联向残疾人发放宣传资料,主动让残疾人了解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获得法律帮助。
(3)依托新媒体平台,向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区司法局、区残联、各街道司法所和街道残联要充分利用现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将现有法律援助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简要说明等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到残疾人眼前,让残疾人知晓法律援助,不断增强残疾人的依法维权意识。
2. 活动开展
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宣传活动为抓手,联合区残联动员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在我区全面开展。各街道司法所、街道残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宣传活动,宣传形式包括组织律师进康复机构、特殊教育机构开展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向残疾人和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等。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1.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站点。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利用人流量大的地段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站点,安排专业律师向广大市民,特别是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律援助宣传氛围。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专题讲座。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宣传地点,组织专业的律师团队举行法律援助宣传专题讲座,向残疾人和广大市民讲授法律知识,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提高向残疾人和广大市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3.开展法制游园宣传活动。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筹备布置法制游园宣传活动,可设立“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展板”、“法律知识播放”等多种形式的展台主动送法于民,激发市民学法知法热情,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统筹安排。各街道司法所要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活动有计划、任务有要求、确保宣传活动有实效,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各街道司法所要履行好本地区法律援助宣传月宣传活动的主体责任,将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与当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做好总结,及时报送。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请将广东省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总,于9月30日前书面报送至区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