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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5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大中小

  深龙府行复〔2026〕1636号

申请人唐楚璇:

  申请人唐楚璇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作出的深龙岗公(龙新)行罚决字〔2026〕113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审查期间,因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本机关于2026年9月11日向你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居住地址邮寄《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后于9月18日向你户籍地址邮寄,再次被退回。现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龙府行复〔2026〕163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联系方式:龙岗区行政复议办,0755-2891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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