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原拟于2024年8月15日组织举行《龙岗区支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并已于7月2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发布听证公告。现因工作安排影响,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更好地收集和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延期举行听证会议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二、听证内容
对《龙岗区支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2日下午2:30-4:30
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1255A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我局于7月30日在区政府在线发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若听证参加人当天无法到场,由龙岗区司法局委托有关组织推选或邀请等方式产生新的听证参与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