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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调解一线(第80期)】工程结项、工钱未结,牵涉四方利益之难题如何调解?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农民工代表:“我们都是靠这工钱养家糊口的,拖了这么久,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

  劳务公司相关负责人:“我们也不想拖欠,就是中间出了些状况。”

  近期,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忠哥调解室”,来了25名农民工,他们称被拖欠了约20万元的工资,希望调解员邱伟忠(忠哥)可以帮助他们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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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此事后,忠哥马上找到了某花园的项目负责公司——A房地产公司。原来,某花园外墙涂料施工工程被A房地产公司委托至B建设工程公司,随后又被分包给C建设劳务公司。受C建设劳务公司雇佣的25名工人已按要求完成了施工工作,但因B建设工程公司在履约过程未足额向C建设劳务公司支付费用,导致资金短缺至今拖欠这25名工人的工钱。工人们因为此事常常到某花园闹事,致使剩余工程项目受阻。

  被拖欠工钱,究竟是哪一环掉了链子?

  为尽快弄清楚拖欠工人工资的具体原因,并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忠哥马上约见了三家公司及部分工人代表。

  要找到解决事情的办法,就要找到资金链是在哪个公司环节断裂的。

  面对四方较为复杂的转包关系,忠哥认为首先要建立起与各方之间的信任与尊重,通过以友善、平和的态度对待农民工和相关单位,让四方感受到调解者的公正和中立,从而建立起信任关系。其次,面对个别工人情绪激动,及时安抚,避免争吵和冲突升级,忠哥先采用“背靠背”的解决办法,与各方负责人理清事实、了解底线和可妥协的范围,便于找到双方的平衡点。

  在调解过程中,忠哥发现B建设工程公司并非故意拖欠,而是在资金流转上遇到了困难。他明白:只有尽快解决纠纷,才能让农民工早日拿到工钱,同时也让房地产公司能够尽快推进某花园剩余工程项目建设。

  理清四方关系,谁先迈出调解的第一步?

  虽然A房地产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义务支付C建设劳务公司的工人工资,但其作为项目的发包方,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人的权益负有一定的间接责任。

  于是,忠哥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建议A房地产公司先拿出资金,代付农民工的工资,以解当务之急。同时,代付部分作为与B建设工程公司外墙涂料施工相应工程款及C建设劳务公司的劳务款。这样既能解决工人工资问题,也能让其它项目顺利推进。

  经忠哥的多次沟通协调,各方当事人同意了该方案,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这场因转包工程引发的拖欠工资风波,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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