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母亲:“这些充值行为是孩子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理应全部退还给我。”
某游戏公司:“游戏账号已通过严格的实名认证,除非你有确凿证据,否则我们不会退款。”
近日,一起关于“熊孩子”大额充值游戏的纠纷在龙岗区龙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努力下得到解决。
未经父母许可,“熊孩子”偷偷充值游戏
据了解,11岁的刘某在未经父母许可的情况下,近一个月来使用母亲的实名认证账号登录某游戏,累计充值58次,总额高达9361元。刘某的母亲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要求退款,但多次交涉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刘某的母亲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该起纠纷有调解的可能,遂委托龙岗区龙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迅速受理该起纠纷,通过认真查看双方提供的充值记录、游戏登录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确认刘某确实是在家长外出工作期间独自完成了大额充值的行为。在调解过程中,刘某的母亲坚决认为,孩子是11岁的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大额充值行为应视为无效,因此要求该公司全额退款。而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则表示游戏账户已通过严格的实名认证流程,除非能提供确凿的反证,否则不予退款。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员引导刘某母亲补充提交了详尽的不在场证明等资料,以进一步强化其诉求的合理性。
然而,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仍不同意全额退款,指出刘某母亲作为监护人,在一个多月的充值消费期间未能有效阻止,应分担部分责任。这一主张导致双方争议加剧,冲突有升级之势。
“背靠背”,助力双方和解
为缓和矛盾,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无论是工作时段还是夜晚,调解员都利用面谈、微信聊天、电话通话等多种方式,多次深入进行思想工作,明确向双方传达调解的初衷是迅速化解问题,促使双方能够恢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秩序。同时,调解员还站在双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双方考虑,建议双方相互理解、酌情让步。
此外,调解员还向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法律科普,着重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若该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可能会判决公司全额退款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这对公司而言得不偿失。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各自做出让步。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充值网络游戏总金额的80%退款,刘某的母亲则同意收到约定款项后撤诉,且双方约定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权利,双方权利义务结清。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