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龙岗区司法局。
根据全区深化机构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今年3月,我进行了重新组建,机构、职能、定位等都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正式踏上了履行全新职责和使命的新征程。
下面,就来重新认识一下“升级版”的我吧。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机构改革将原司法局、原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能整合,重新组建司法局,并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于是,现在的我除需履行原司法局和原法制办的相关职能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和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新组建的我在工作职责上被赋予了“一个统筹、四个职能”的新内涵,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全面履行政府法律事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可以说,新组建的我汇聚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于一身,使命在肩、任重道远!
下面,让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四个职能的具体内容:
政府法律事务职能
作为区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我要对区政府和全区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及时发现规范性文件中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地方,并加以“纠错”,并组织开展区、街道及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作为区政府的法律顾问,我要对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为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
我要做好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必须确保各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此外,还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行政复议是反映依法行政工作的“晴雨表”,是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硬拳头,做好此项工作才能倒逼各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刑事执行职能
社区矫正也被称作“家门口的服刑”,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在社区中实施的刑事执法活动,旨在通过在非监禁状态下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我这部分的职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请继续往下看:
润物无声,普法先行!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方式,让法治的种子在每个人的心里生根发芽,努力使每个市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律师队伍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而我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则要依法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靠近我,温暖你!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守护者!无偿优质,便捷高效,这是我送给你们最有诚意的呵护。
人民调解,解开你的心结。不论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矛盾纠纷,还是医疗、交通等各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都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业。通过以理服人、以法示人、以情动人,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这个工作,由我来完成!
每一份公证书,都记录着沉甸甸的责任。公证工作守护公平正义、减少纠纷诉累、助力经济发展,给您的生活穿上法律的铠甲,把保护送到您的身边!
重组后的我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但是,无论职能怎么变,我还是那个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心系司法为民的我,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法治龙岗建设新篇章。